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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区九佛街五村七片(莲塘村、重岗村、燕塘村、蟹庄村、山龙村)**村改造项目(旺村片区)南AZ-01地块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点击查看]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 1 | ****点击查看 | 通过 | / |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3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4 | 建成****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5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6 | ****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7 | ****点击查看**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由代理人签字,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的《参与编制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证明。不予通过形式评审。 |
| 8 | **正弘****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 9 | **市建鋐****点击查看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7日17时00分至2026年9月11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0409
联系地址:**市**区云创街3****点击查看中心T1栋501-511单元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20-****点击查看0409
联系地址:**市**区云创街3****点击查看中心T1栋501-511单元
招标人:****点击查看
日期: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