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54945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82.42亩,规划建筑面积126132.6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80156.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0585.7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9349.18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97700平方米,安置房21649.1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44.42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58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570.80平方米(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共建设21栋10-17层商品住宅、2栋24-26层安置住宅、商业及配套用房。其中,一标段建筑内容包含11#12#13#15#16#17#18#19#20#21#22#23#25#26#楼及商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建筑高度最高79.30米,二标段建筑内容包含1#2#3#5#6#7#8#9#10#楼及商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建筑高度最高53.40米。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工作。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 一标段 | 123225.01平方米 | ****点击查看 24 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 ****点击查看40017.23 | ****点击查看093.9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二标段 | 56931.54平方米 | ****点击查看24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 ****点击查看35696 | ****点击查看024.27 | 无 | 无 | 无 | 无 |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适用于1、2标段) 1、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适用于1、2标段)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1款、第3条、第4条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条、第2条2.2款、第3条、第4条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标段要求(适用于1、2标段) 本工程共分为2个标段,兼投兼中。 |
| 五、项目负责人要求 |
一标段: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1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二标段: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1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
| 六、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一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上五年度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3、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3.1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3.2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3.3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4.1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4.2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4.3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4.4监理同类工程: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投资额20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5、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二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上五年度须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3、投标人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3.1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1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3.2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3.3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类工程界定(以下任一业绩均予以认可): 4.1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1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4.2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4.3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4.4监理同类工程:上五年度至今已完成的投资额20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单独工业厂房除外)。 5、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
|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点击查看.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投标文件递交 |
|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产化)】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中心位于**区**南路27****点击查看中心 【三楼4号开标室(305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6-10-28 09:30:00 |
|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点击查看.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点击查看.cn)招标公告页面。 |
| 十三、其他 |
| 1.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市公共**交易平台咨询,联系方式:0532-****点击查看1505。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曹智栋,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2229,邮箱:****点击查看@163.com,传真:/,地址:**省**市**区台柳路468-6-3-(522)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点击查看6759 邮箱:jgjgcc@qd.****点击查看.cn 传真0532-****点击查看0114 地址:**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点击查看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7:各投标人须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交易系统支持实体CA和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投”,具体办理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办理CA”专区相关信息。 |
|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