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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河湖生态修复及岸线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建设范围分为上游段和下游段两大段。上游段为邵村桥至车田水**右岸岸线,长度2.635km;下游段为三江河兴连大道至城市春天小区右岸岸线,整治长度2.16km;两段合计4.795km。工程主要功能为河湖生态修复、岸线环境整治、水系补水、堤顶及滨水慢行系统完善、岸坡防护和滨水公共空间品质提升。本项目总投资约11554.61万元,总工期约12个月。
本项目的实施充分衔接已有碧道工程,完善城镇慢行系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区域村镇生态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对提高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
工程施工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的尾气。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均为暂时性影响,经采取洒水降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防尘、车辆冲洗,不外排。基坑废水通过自然沉淀法处理,必要时可投加絮凝剂混凝沉淀和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施工现场及道路的洒水降尘或绿化,不外排河道。生活污水依托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直连市政管网进行处理,不会外排河道,不会对河流水质产生影响。此外,临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水底扰动而造成施工点及下游水体中的悬浮物以及底泥因扰动而释放的污染物等浓度增加,进而对施工点上下游的水体水质造成影响,施工主要会造成水中悬浮物浓度的变化,悬浮物可随着距离增加逐渐沉降到河底,不会影**体水质。
(3)噪声
主要来自施工期间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的流动交通噪声,会对工程沿线村庄、小区、学校等敏感点产生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减少噪声扰民现象。施工噪声是短暂的且具有分散性,一般在白天施工,不会对夜间声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坡面清理产生的植物根茎叶以及隔油池废油等。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弃渣场。工程沿线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坡面清理产生的植物根茎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清运。隔油池废油等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5)生态环境
1)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河湖生态修复及岸线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施工主要是在已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项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较小,临时占地待施工结束后将恢复至原地类,因此,项目实施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基本无影响。
项目占地需要清除区域植被,但需要清除的植被面积和数量有限,植物生物量损失较小,且项目区域内植被大多为人工植被,因此,项目占地对区域植物种类及植物**的影响较小。项目施工不会导致区域内某种植物物种的消失,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等,不会对区域植物物种多样性造成影响。
项目位于**市**镇镇区,多为耕地及村镇住宅区,人类活动频繁,因此野生动物种类较少,多为适应人类生活、生产活动的种类,以鸟类为主。由于大多鸟类的生活范围广,对生境要求不是特别严格,且大多适应人类活动,因此,项目施工期对陆域野生动物的影响很小。
2)对自然保护区及水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河湖生态修复及岸线环境整治项目,主要是在岸坡施工,****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及沿线河流的水域。项目施工产生的噪声以及临水工程土方开挖、回填等会对保护区及沿线河流中鱼类的觅食、生长发育等产生不利影响,且可能会对鱼类产卵行为造成不良影响。但由于施工时间较短,且鱼类活动能力较强,会主动游离工程施工影响区域,因此,工程建设对保护区及沿线河流鱼类的影响可接受。
工程施工扰动底质,且会引起附近水域内局部水体悬浮物浓度升高,影响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的生长发育。考虑工程占地及其影响区域的生物并非该河段特有物种,在保护区其他区域亦有分布;且无保护物种,也无三场一通道分布,同时,临水工程的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因此工程施工对保护区水域及沿线河流水域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属暂时性、可逆性,且在工程结束后逐步恢复原状。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产生。
本项目主要是在已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因此工程占地不会影响区域陆生植物的类型、结构、功能和系统稳定性,而且工程建成后将在场地内进行植树种草等美化工程,可一定程度上缓解工程占地的影响。本项目工程建成后对陆域野生动物基本无影响。
本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施工造成的水体污染等污染源将消失,且无废水、固废排放,区域水生生物的种群和数量随着时间推移会逐渐增加,水生态环境将逐步恢复原状,因此工程建成后****点击查看自然保护区基本无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河湖整治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行业类别属于N7610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指对江河湖泊开展的河道、堤防、岸线整治等活动及对河流、湖泊、行蓄洪区和沿海的防洪设施的管理活动,包括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及运行维护等)。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工程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中“二、水利”中的“3. 防洪提升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水利工程用高性能混凝土复合管道的开发与制造,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蓄滞洪区建设,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堤防隐患排查与修复,出**门整治工程”。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本工程是非污染生态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生态与环境保护措施要求与建议,可有效控制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因此,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生态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与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从生态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权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以信函(**省**市**镇兴武路2号)、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电话(聂工:0763-****点击查看116)等方式联系,向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索取建设项目补充信息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注意事项
1.为了了解居民的环保意识,请你们从长期居住在本地区对环境质量的直观感觉出发,对本项工程的利弊作出判断,为决策提供依据。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周边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六、公众意见参与的形式、时间
1.采取公告、咨询专家意见、随机调查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0763-****点击查看116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天寿路101号3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