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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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拟公开选择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被征收户的物品残值。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3.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应提供受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点击查看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和主要业绩材料。
符合上述资质与条件要求的单位,报名时请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选定方式
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如协商未果,将采取现场公开投票或者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4日
地点:云水路****点击查看(707室)
电话:0435-****点击查看665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