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东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建筑类设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华市东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建筑类设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6-10-15

招标详情

金华市东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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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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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对****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建筑类设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选定家数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服务期限

备注

1

****点击查看2026-2028年度建筑类设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点击查看人大于4家时,选定4家;若有效投标人为4家时,选定3家;

若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选定2家。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单项按收费标准收费金额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房建、装修等项目设计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等税费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特定资质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省外设计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省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企业备案信息截图;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2.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3.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5.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所(**市**区光南路668****点击查看银行**支行大楼)3楼开标室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点击查看交易所(**市**区光南路668****点击查看银行**支行大楼)3楼开标室一 。

★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5.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6.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十、发布媒介: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点击查看.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6297

地址:**市**区金源街505号

2.代理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楼女士 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6809

质疑联系人:郭女士 质疑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6809

地址:**市婺**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楼七楼

3.纪检监督电话:0579-****点击查看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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