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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开发区**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开发区**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已经由萍开发改项目字【202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配套。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片区。
2.2.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项目对**片区内**路、宝鼎中路等区域进行雨水管网改造,改造DN300-DN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总长度32.5km****点击查看开发区**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监理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施工监理工作。
2.4.招标金额:70万元
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外省企业开标时须提供进赣手续;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外埠来赣监理单位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你方于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 2 日到**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
)领取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9月3日 14时 00分,地点为:**省萍****点击查看开发区投发大厦A座6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变更、答疑等将在**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
)发布。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3天内通过**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作出答复。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
8.联系方式
监管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99-****点击查看376
****点击查看开发区监管办电话:0799-****点击查看376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7215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9759
联系地址:**省萍****点击查看花园社区公园南路906室
日期: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