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绩效管理信息化项目结算审核询价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绩效管理信息化项目结算审核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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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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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绩效管理信息化项目结算审核询价公告

因我院工作需要,拟对****点击查看绩效管理信息化项目开展结算审核,现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绩效管理信息化项目结算审核项目。

(二)项目背景:****点击查看绩效管理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完成建设并通过终验。根据合同约定,项目最终结算需经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以审核金额为项目最终结算审核价。

(三)审核对象:****点击查看绩效管理信息化项目结算资料及费用,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30800元。

(四)服务费标准(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元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自然日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

二、审核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审核内容:

1.对项目结算资料进行审核,核实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

2.对照合同及招标、投标文件,对项目各子系统及服务费用进行核对审核,核定合理结算金额;

3.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作为项目最终结算审核价的依据。

(二)服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承接本项目结算审核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审核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准则,确保审核结论客观、准确、可靠,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

(三)成果交付:提供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并提交审核过程中形成的必要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

(四)后续服务:供应商须对交付的审核成果提供必要的解释说明和技术支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供应商须具备承接本项目结算审核业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并提供近三年类似信息化项目(含软件开发)结算审核或造价评估业绩证明材料。

(四)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以一家供应商名义参加询价。

四、提供报价资料

(一)报价单,报价单放置在报价资料首页,法定代表人须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注册平台电子注册证书;并提供近3年信息化、软件开发类结算审核或造价评估业绩证明材料。

(四)本次询价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可选择:

1.提供资格承诺函:须按规定格式(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提交承诺函,对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作出承诺。选择此方式的供应商,可暂不提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2.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未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对其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承诺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完全法律责任。如发现存在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追究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虚假资料,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五、评审方式

本次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摇号确定供应商)。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上午9:00前截止,逾期不候。

(二)接收报价文件地点:**市蕉****点击查看西路19号****点击查看综合办303室。

(三)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93-****点击查看376。

(四)递交要求:提供纸质报价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等)。文件须密封完好,在密封袋上清晰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字样,并在所有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各项内容,如实提供响应文件,文件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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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

附件:《资格承诺函》

附件(1)
附件_633143449_4001784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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