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气化渣燃烧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比选公告

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气化渣燃烧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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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泰华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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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气化渣燃烧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比选公告

我公司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技术实力强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点击查看气化渣燃烧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气化渣燃烧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比选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项目内容:我公司拟改造3台1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系统,新增冷灰、气力输灰设备,实现气化渣焚烧。本次技改属重大工艺变更,存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影响,按法规要求需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分析气化渣燃烧后的污染物排放特征(如重金属、二噁英等),论证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需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作为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依据及后续排污许可变更的重要依据,确保项目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顺利投产。

服务期:2026年8月底前完成环评报审备案。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选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参选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完成注册。

(三)参选单位拟委派服务人员至少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余人员需具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公开比选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网站查询参选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参与公开比选;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点击查看.cn)网站查询参选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限制其参与公开比选。

(五)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比选。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仅适用于****点击查看气化渣燃烧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比选。

(二)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

2026年7月24日13.30

(三)参与比选地点:宁东基地企业总部大楼A座8****点击查看活动室。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400

(四)比选控制价:27.9万元。

参选报价超过比选控制价的,视为无效参选。

(五)比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点击查看气化渣燃烧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比选文件.docx

****点击查看**公司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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