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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CR23025地块项目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CR23025地块项目设计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CR23025地块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点击查看001001(标段编号)
本招标项目CR23025地块项目(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通开发行审备〔2024〕3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CR23025地块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CR23025地块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通沪大道南、通富南路西、居佳**
2.3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5767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92200㎡, 车库及地下室面积约7万㎡。
2.4设计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700万元
2.5招标范围:包含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景观设计、供配电设计、人防设计、基坑支护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外立面、幕墙、门窗、栏杆、钢结构等)、BIM设计、交通划线及标识标牌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三网合一设计、装配式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设计概算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6设计服务期限:120日历天,详见《设计任务书》。
2.7****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
| 资质等级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提供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特别提醒: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
| 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 服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服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设计方案:90分 投标报价:1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含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含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各单项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均作为无效标处理。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5(含5家)家以下时,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设计方案 | (1****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设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设计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本项目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设计方案文件无需制作封面,暗标要求:设计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规划方案 | 1)规划设计指标合理,满足相关规范及规划条件; 2)总图布局合理,土地利用效率高,交通流线、归家动线通畅,出入口位置合理; 3)住宅产品及商业布局合理且符合市场定位; 4)设计方案新颖、创新;住宅户型布局合理,功能齐备,明亮实用;商业平面、动线设计合理; 5)建筑立面造型美观; 6)示范区功能流线合理、造型新颖;内部空间设计灵活,满足后期改造使用。 | 0-40 | ||||||||||||
| 精装修设计 | 1)公区方案设计合理,材料运用得当,成本可控; 2)示范区功能布局合理,空间尺度适宜,强化用户体验,色彩搭配协调。 | 0-15 | ||||||||||||
| 景观设计 | 1)大区景观空间规划合理,设计理念与项目特点相匹配;各组团、功能区及消防通道、登高场地关系处理合理; 2)示范区景观方案构思巧妙,特色主题鲜明,氛围营造突出,软硬景搭配合理。 | 0-15 | ||||||||||||
| 施工图设计管控 | 1)图纸校审制度完备,自审标准严格; 2)完善的设计质量管理和时间进度保障措施; 3)承诺按甲方要求安排设计人员现场服务。 | 0-10 | ||||||||||||
| 成本控制与后期服务承诺 | 1)材料选择合理,成本可控; 2)积极配合汇报、报建、审图等工作; 3)积极配合施工现场服务,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 0-10 | ||||||||||||
| 2.2.4 (2)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2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偏离率和分值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 3.5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点击查看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7名时,****点击查看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7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7名,综合得分相同,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技术标得分仍相同,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
| 4.2 | 定标标准 | ****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投票决定。
备注:进入定标阶段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将定标资料上传至**市公共**交易平台对应模块。 | ||||||||||||
| 4.3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1月24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人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7楼
联系人:袁俊杰
电话:0513-****点击查看0116
邮编:22601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路156****点击查看广场A座2202
联系人:杭丽娟
电话:189****点击查看6260
邮编:226007
项目负责人:杭丽娟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556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