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8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11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8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11条
立即监控
沥青拌合站厂拌热再生技改项目**钢结构车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沥青拌合站厂拌热再生技改项目**钢结构车间已由 /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占比 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 ****点击查看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委托代理机构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沥青拌合站厂拌热再生技改项目**钢结构车间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36.96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估算价 260万元,设计估算价2.5万元。
建设规模:再生沥青料生产厂房建设,包含:桩基础施工、地梁、预埋件、钢结构工程及必要的辅料、彩钢屋顶工程及封边、卷帘门、墙面及下部砖砌围墙、抹灰、室内地面换填硬化等工程内容。
建设地点: ****点击查看指定地点。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所包含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保修、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设计内容:沥青拌合****点击查看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施工内容:沥青拌合站厂拌热再生技改项****点击查看加工厂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62.5万元。
2.3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
2.4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只针对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新旧衔****点击查看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注:根据中华人民****点击查看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R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承接过/完成过建筑工程项目类似业绩。(业绩类型指: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6 年 10月 28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R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R3.1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点击查看.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点击查看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 00时 00 分至 2026年 11 月 03 日 23 时 59 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账户名称(接收单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楼支行
账号:0412 0750 0930 0288 0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
8.其他公示内容
8.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8.3 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616。
8.4 企业资质等级****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
8.5 请投标人及时办理 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CA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073355。
8.6 本项目使用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om。平台收费900 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区西坝岗**路副5号 ;联系人: 孙玉龙 ,联系电话: 0313-****点击查看227 。
10.2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省**市**区祭风台街22号**桐 盛小区1号楼22-8底商 ;
项目负责人: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177****点击查看1311/0313-****点击查看009 ;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177****点击查看1311/0313-****点击查看009 ,电子邮箱: ****点击查看@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