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预征2025-25号宗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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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预征2025-25号宗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决定,启动东预征2025-25号宗地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位于福民南路东侧,****点击查看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福民公园,西至福民南路,北至居民区。该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集体土地按法定程序启动土地预征收工作,四至以东预征2025-25号宗地宗地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三、公告期限

土地征收预公告期限:十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点击查看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东预征2025-25号宗地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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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东预征2025-25号宗地宗地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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