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对接各级“十五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体现“十五五”规划任务要求,统筹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空间需求,加强空间布局引领和自然**要素配置,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区域协调发展为核心,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特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3.《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号);
4.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
5.《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条控制线正向优化标准(试行)》;
6.****点击查看**厅《关于对接“十五五”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的通知》(〔2026〕—244);
7.哈****点击查看规划局《关于开展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工作的通知》(哈**规划便〔2026〕178号);
8.《****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哈双政发〔2026〕2号);
9.《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10.《**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1.《**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编制范围
本次国土空间动态维护范围划分为全域、中心**两个层次。其中,中心**包括承旭街道、承恩街道、永治街道和**街道四个街道。
四、编制原则
1.坚持战略衔接、保障需求
紧密对接国家和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确保国土空间规划有效承载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2.坚持底线管控、正向优化
严守“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刚性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和控制指标。以实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功能更完善”为目标,依法依规开展动态维护,推动国土空间格局与高质量发展更加协调适配。
3.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
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检评估为基础,实事求是分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准确研判实施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完善建议。
4.坚持系统思维多元协同
结合地方发展实际,科学编制动态维护方案,推动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功能布局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适应性优化,加强规划动态维护与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等专项工作协同,提升国土空间**要素配置效率,推动规划落地实施。
5.坚持数字赋能、智慧管理
基于“一张图”基础数据和信息平台,依托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支撑规划动态维护全流程的规范、高效、精准管理,实现国土空间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6.坚持公众参与、科学决策
广泛听取专家、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保障调整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合理性,涉及利害关系人的,依法组织听证。
五、工作主要内容及成效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生态有提升、布局更优化”的正向优化标准,加强与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成果的衔接,提高耕地连片度和永久基本农田中优质耕地的比例,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315.93万亩。
2.生态保护红线
本次动态维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3.城镇开发边界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生态保护要求,坚持集约节约发展,引导城镇空间集中布局,本次共调入城镇开发边界约0.84平方公里,调出城镇开发边界约0.84平方公里,维护后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83.15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增加。确保了总量不突破、布局更集聚、功能品质有提升,强化了集中连片、节约集约,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结合三条控制线的优化调整,同步开展规划分区动态维护,主要对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生态控制区、乡村发展区进行了调整,促进动态维护方案中的空间管控边界布局与规划分区相适应。
结合三条控制线、规划用途分区动态维护,聚焦城市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系统统筹,对中心**用地规划布局进行动态维护。在保障公益性用地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优化用地布局。规划用地布局与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边界相匹配,调整后,中心**内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等公共用地规模不减少、服务半径覆盖率不降低。
****点击查看中心**内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进行动态维护。其中,城市绿线按照“规划绿线面积不减少,绿地体系保持完整,服务功能和范围不降低,实施可行性强”的原则进行维护;城市蓝线按照“规划蓝线面积不减少,水系空间连续完整,岸线空间清晰明确,符合防洪等城市专项规划要求”的原则进行维护;城市黄线按照“规划黄线面积不减少,黄线位置调整后保障原有功能不变,线性黄线调整需保持连续性”的原则进行维护。
对接省、市“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补充新增符合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导向及**市**区发展迫切需求的重点项目,优化调整建设内容变化项目。维护后重点项目清单包括交通、能源、水利、信息通信、公益性殡葬服务、防灾减灾、其他类共7类。
****点击查看
2026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