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工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澄清公告
1、原招标文件资格、技术、商务评审环节中,要求开标现场提交原件的各类资质、证书等评审材料,现予以澄清:投标文件内提交对应评审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相关原件中标后备查。
2、原开标截止时间不变。
3、所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该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是招标文件内容与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最新发出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