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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拟定于2026年6月11日进行焙烧厂7、8号环式炉环保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总包工程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焙烧厂7、8号环式炉环保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总包工程
(二)项目地点:方大炭素焙烧厂五车间。
(三)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内容
(1)投标人负责项目现场勘查,根据招标人焙烧厂7、8号环式炉实际工况,设计一套静电除尘系统和脱硫系统,提供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设备外形图,并提供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出具的脱硫系统钢结构和设备基础施工图。设计排放标准实测值:颗粒物<10mg/m3,沥青烟<10mg/m3,二氧化硫<20mg/m3,岗位噪音≤85dB。
(2)静电除尘器
负责对焙烧厂7号环式炉北侧原有卧式静电除尘器本体、电控设备、连接管道、阀门等附属设备进行整体拆除。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焦油由承包人负责清理装桶(所需油桶由发包人负责提供),并运送到厂内指定地点存放,保温材料由承包人合规处置,拆除的钢材按发包人要求解体、切割、上交。
在原设备基础上,**一台静电除尘器,负责静电除尘器设备及配套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
系统集成:**静电除尘器将与南侧卧式静电除尘器并联运行,分别与立式静电除尘器形成串联,并具备“一用一备”的运行条件,提高系统可靠性。负责**静电除尘器、南侧卧式静电除尘器、立式静电除尘器之间管道、阀门的供货、安装。
控制系统:配备先进的自动化电气控制系统,具备实时数据采集与运行状态监测功能,自动化调节与优化运行能力,完善的故障报警与设备安全保护机制。运行参数自动储存保留至少5年。
(3)烟气脱硫系统
在五车间烟囱南侧区域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一套脱硫系统设备,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脱硫湿电一体塔。
烟气系统:包括进口烟道、脱硫湿电一体塔、出口烟道等。
脱硫吸收塔:核心反应设备,烟气在此与脱硫浆液接触,脱除二氧化硫。
湿式电除尘器:设计安装脱硫湿电一体塔,用于去除脱硫后烟气中携带的细微雾滴和颗粒物,确保最终排放达标。
浆液制备与循环系统:包括石灰粉仓、制浆设备、循环泵等,负责配制并输送脱硫浆液。
氧化与脱水系统:包括氧化风机、压滤机等,用于处理脱硫后产生的副产物。
(4)配套辅助设施建设
操作维护平台:围绕**的静电除尘器及脱硫系统,搭**全、完整的操作与检修平台,需配备护栏、楼梯、照明及安全警示标识。负责二层钢结构浆液房的设计、施工,一层用于浆液池、储罐、泵安装,二层用于压滤机安装。
工程技术要求以方大炭素下发的焙烧厂7、8号环式炉环保设备升级改造项目设备总包工程招标文件为准。
2.合同签订次日起15日历天提供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设备外形图电子版初稿,30日历天提供钢结构和设备基础施工图完整电子版图纸。合同签订次日起80日历天内完成外购件采购并具备进点安装条件(如因土建基础未完成不具备进点施工条件时,进点施工日期以开工报告审批时间为准,工期予以顺延)。拆除及设备安装、调试工期: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组织旧静电除尘器拆除和新静电除尘器及脱硫设备的安装、调试,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审批通过的开工报告为准。旧设备解体、切割、倒运、上交不纳入工期计算,但不能影响后续工序施工。补漆、保温工程不纳入工期计算。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在工程结算时扣除违约金10000.00元。
3.预付款:合同总价的20%。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照工程月完成工程量的45%支付,设备总包工程预验收完成累计支付到合同总价的65%(含预付款)。首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承包人须开具包括预付款在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续支付进度款时须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收款: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并开具剩余全额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保金,以交工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12个月后无息支付。****点击查看银行承兑汇票,承包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注册时间5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等)。
(三)法定代表人、董监高、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等关联关系的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中投标。
(四)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五)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没有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信息。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点击查看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六)投标人其他资质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保工程承包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三年内有静电除尘器和脱硫设备相关业绩,投标时须附近3年内业绩合同复印件。
(七)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8时,递交资质审查文件并附联系方式。资质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业绩、资质证书等各类资质文件,且均应在有效期内。
2.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6月10日。
(二)获取方式
1.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2.投标方须于2026年6月8日18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资料费:151000.00元,其中投标保证金150000.00元,招标资料费1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资料费缴纳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海石湾支行。
账号:27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2102340。
行号:102****点击查看88806。
4.投标保证金和招标资料费需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需为公对公账户)。
5.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6.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结束后30个日历日内全额退还(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招标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1日14时30分,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投标。
(二)递交地点:信息自动化部二楼招标会议室。
(三)递交方式:线下,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
五、开标信息
(一)开标时间:2026年6月11日14时30分
(二)开标地点:信息自动化部二楼招标会议室。
六、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二)联系地址:**市**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人:魏工。
(四)联系电话:166****点击查看1400。
(五)业务联系人邮箱:****点击查看@fangdacarbon.com。
(六)监督电话:186****点击查看1117(集团审计监察部部长)
186****点击查看1217(集团审计监察部纪检专员)
152****点击查看7755****点击查看纪委书记)
166****点击查看1166(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
166****点击查看3588(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
166****点击查看1068(公司纪检监察专员)
七、其他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点击查看官网发布,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点击查看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