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航海中心项目(二期、三期、四期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青岛航海中心项目(二期、三期、四期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
1.1元 人民币
130,624,257.19元 人民币
其他评标办法
本项目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业绩】。”变更为“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同类项目定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00万元的沿海水运工程施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