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套铝制汽车离合器壳体等汽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县汊河镇泉香路12号
建设内容:利用****点击查看现有厂房6700平方米。购买数控车床、数控磨床、金属成分分析仪、熔铝炉、压铸机、搓灰机、冷灰机、球磨筛分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5万套铝制汽车离合器壳体等汽车零部件。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总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1570
通讯地址:**省**市**县汊河镇泉香路12号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066
邮箱:****点击查看@qq.com
通讯地址:**市****点击查看**广场B座10楼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