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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点击查看广场15号楼19-20层室内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查看广场15号楼19-20层室内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广场15号楼19-20层室内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广场15号楼19-20层
2.3建设规模:拟装饰装修面积约210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233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及消防、电气、智能化、办公家具家电采购、拆除、加固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并完成办理项目的报建、报批、施工许可、各专业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竣工备案、工程交付使用等工作。
2.8付款方式:
①设计付款方式:施工图经相关机构审图合格后支付设计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合同价的100%(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②施工(含采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前且办理完毕施工许可证(如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则以开工令为准)支付签约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中不少于合同价2%的费用作为人工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拨付至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付至最终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以上均不计算利息)每次付款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本项目支付的进度工程款已包含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认真执行苏建规字〔2019〕4 号关于印发《**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招标人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按月足额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并将建筑工人工资存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及时将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以便核对。
上述所称的合同价为中标价,实际工程款以结算完成经双方最终确认价结果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A、B两项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②****点击查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丁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5)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 投标人 √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设计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以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设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如果投标人采用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如果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不是联合体成员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施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业绩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9:00至17:00(**时间,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地址:**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99-2号数据大厦B幢1703室)
方式:
4.1.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件。
4.2文件售价:免费。
4.3在**设备采招电子交易平台(www.****点击查看.cn)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 153****点击查看7943),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本项目联系人。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该平台直接发送给该联系人。由于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注册成功后登录www.****点击查看.cn平台,通过“供应商/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在“项目管理/搜索项目”的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点击对应的项目进行“关注”,待平台确认后点击“上传材料”按照“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有关文件。
4.5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在“项目管理/我的项目”选择相对应的项目,通过“线下支付”平台服务费100元人民币,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
支付账号
户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账号:4845 7591 9472
开户行:中国银行**医药高新区健康支行
4.6支付完成并上传支付凭证待平台确认后即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7特别注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9:0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地址:**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799-2号数据大厦B幢1703室
6.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秋雪湖大道58号
联 系 人: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5楼
联 系 人:王女士、孙女士
电 话:0523-****点击查看6676
传 真:025-****点击查看6208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163.com
9. 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