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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深物流地块南侧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深物流地块南侧道路工程 |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深物流地块南侧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8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9月14日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 公告信息 | 深物流地块南侧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物流地块南侧道路工程已由****点击查看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2026]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深物流地块南侧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G206西侧,深国际物流南侧。 2.1.2建设规模:康复路东西长约530米,规划宽18米;工贸**北长约480m,规划宽18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照明、交安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55.98万元。 2.1.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施工及监理招标阶段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竣工验收阶段配合),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2.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申请人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工程类)(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或“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点击查看管理部门为**市****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点击查看1244、0516-****点击查看5971)。 3.10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8月24日至2026年09月14日10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点击查看.226:8000/tpbidder)。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10时30分。 5.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512-****点击查看8503。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同昌西路1号楼4-5层 联系人:许强 电话:0516-****点击查看616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SOHO3号楼17层 联系人:张娟、卞彩彩 电话:0516-****点击查看6677 项目负责人:施函 10.2相关部门 10.2.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建设局****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5332 10.2.2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点击查看9068、0516-****点击查看9025。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点击查看850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张娟,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6677。 2026年8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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