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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9-08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费用投资金额作出调整,现对招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数量要求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一期)**费投资金额为:4700万元;
2、本项目(一期)监理单位采购原本要求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5人,现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4人。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其他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不得任职于**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传相关证书及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备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监理工程师:可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执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监理员:具有《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执业。(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期: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