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十月博览会展区设计搭建及展品运输 |
| 项目名称:十月博览会展区设计搭建及展品运输 |
十月博览会展区设计搭建及展品运输 招标公告变更
致各供应商:
“十月博览会展区设计搭建及展品运输”(编号:****点击查看)的比选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更正内容:
2.比选文件 第六章 比选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三、商务要求”新增7.报价要求:供应商须结合自身投标设计方案编制详细分项报价明细表(至少包括分项名称、材质、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价、备注)。分项报价明细表应附在开标一览表后,格式自拟。
3.原比选文件 第七章 评比办法 “技术方案35%、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工期保障方案;②人员配置方案;③展品运输方案;④展位整体设计方案;⑤施工图及深化设计方案,上述5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得3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3.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错误、采购人名称错误、项目编号错误、方案内容仅有标题无实际内容、内容前后矛盾、与本项目需求无关、适用的规范(标准)错误或与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标准)不符、标题与内容描述不符、不满足实际使用需求或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变更正:“设计方案20%、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①3D效果图;②平面图;上述2项内容齐全且无缺陷得2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0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5分,单项内容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项目名称、实施地点错误、采购人名称错误、项目编号错误、方案内容仅有标题无实际内容、内容前后矛盾、与本项目需求无关、适用的规范(标准)错误或与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标准)不符、标题与内容描述不符、不满足实际使用需求或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的任意一种情形。”
4.原比选文件 第七章 评比办法 “实施方案分值25分”变更为“实施方案分值30分”
5.原比选文件 第七章 评比办法 “应急预案分值10分”变更为“应急预案分值20分”
6.原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7:00:00”变更为“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 17:00:00”。
7.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