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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6年8月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二〇二六年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2026年8月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参与本批次采购的各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参与本批次采购的各单位,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点击查看,并委托****点击查看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响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点击查看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点击查看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存在触发《****点击查看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6****点击查看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不****点击查看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点击查看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点击查看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点击查看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3.2 响应供应商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如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供应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的全部规定和3.2款的相应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响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响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响应供应商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3.7各响应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7:00时前报名,超过截止时间不予报名。
4.3未按上述时间和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进行后续的响应及报价。
5.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9:00时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当在首次响应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市蕉****点击查看路华景嘉园4幢302室
接收单位:****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魏工
联系电话:0593-****点击查看962、183****点击查看6770。
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5.3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6.1电子报名:应答人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可编辑电子版)、报名登记表(盖章),发邮件至****点击查看@qq.com邮箱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文件)。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请按下表填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谈判文件。
6.2报名邮件发送后截止报名前2小时尚未收到谈判文件邮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
报名登记表
|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应答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必填) | 公司地址 |
| 1 | |||||||||
| 2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批次的所有采购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om/)、**市国**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cg.****点击查看.com/#/home)上发布。
8.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蕉**环城路27号
邮编:352100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蕉****点击查看路华景嘉园4幢302室
邮编:352100
项目负责人:魏工
联系电话:0593-****点击查看962、183****点击查看6770
(联系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点击查看。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6日
采购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编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行报价最高 限价 (含税/万元) | 行报价最高限价对应 税率(%) | 权重比例 | 评审办法 | 应答人专用资格要求 | 交货地点 | 报价方式 | 结算方式 | 协议有效期 |
| 1 | ****点击查看 | 包1 | 公司2026年度线下推广活动服务 | 174629 | 1% | 40:20:40 | 综合评审 | 1、应答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不少于一份与本项目相似的业绩(提供项目网址、项目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复印件) | 项目指定地点 | 响应总价和分项清单 | 单价固定,成交数量按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 2 | XMTYND【2026】052号 | 包2 | 增量园区分布式光伏并网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等四个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 59400 | 6% | 40:20:40 | 综合评审 | 1、应答供应商需提供开标日前三年内配网工程、输电工程、光伏项目结算审核业绩各一份(提供项目服务合同复印件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项目指定地点 | 响应总价和折扣比例 | 按审核后结算价(或收费标准)及报价折扣比例成交 | 具体项目工期应在接到采购人发出的任务书及相关资料起30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
| 3 | XMTYND【2026】053号 | 包3 | 采购2026年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设备项目 | 513000 | 13% | 40:20:40 | 综合评审 | 1、应答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不少于一份与本项目相似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项目指定地点 | 响应总价和分项清单 | 单价固定,成交数量按实结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
| 4 | XMTYND【2026】054号 | 包4 | 光伏建设项目标准化咨询服务 | 100000 | 6% | 60:10:30 | 综合评审 | 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技术服务业绩。 | 项目指定地点 | 响应总价 | 总价固定不调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四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