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势拓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二期A区、B区项目-**势拓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二期B区厂房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招标阶段 | 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 |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9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7项2.2.4(3)条款-投标人类似业绩(≤3分)3.00 分-注-中的第②点修改为“②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项目管理、设计咨询(或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0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7项2.2.4(3)条款-投标人类似业绩(≤3分)3.00 分-注-中的第④点修改为“④类似业绩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类似项目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只认定该类似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且由牵头人完成的内容至少包含设计咨询(或工程设计)、工程监理2项内容。”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1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7项2.2.4(3)条款-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2分)2.00 分-注-中的第②点修改为“②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项目管理、设计咨询(或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4、 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2026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 15 分 00 秒(**时间)”修改为“2026年10月15 日 10时 15 分 00 秒(**时间)”。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9月2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9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