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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大楼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承包 / 标段(第二次) |
|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大楼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承包 / 标段(第二次) |
****点击查看中心大楼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承包 / 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变更
****点击查看中心大楼装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承包 / 标段(第二次)答疑01号
现针对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提问进行如下回复:
问题一: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评标办法与投标文件格式,两个章节要求不一致,投标文件的章节划分以哪一个作为标准
1、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章节中,仅包含又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25分),无承包人建议书的章节内容。但是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包含有六、承包人建议书内容。我们做技术标投标文件的时候,章节划分以哪一个为准
2、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章节中,关于承包人实施方案里面的评分因素章节的划分,与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实施方案的章节划分,内容不一致,我们做技术标投标文件的时候,以哪一个为准来做
回复:承包人建议书如投标人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承包人实施方案在投标文件格式第七承包人实施计划中提供即可。
问题二:承包人实施方案的评审方式与暗标范围
【条款出处】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注(8)(第5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第19页)、前附表第9.14(3)项(第25页)。
【原文摘录】注(8):“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或者任何标记,****点击查看委员会按零分处理。”前附表3.7.3(1):“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前附表9.14(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按照该目录及正文提交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及承包人实施计划……格式可自拟。”
【疑问】招标文件全文仅在评标办法注(8)出现“暗标部分”表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均未界定哪些组成内容属于暗标、暗标部分的编制格式与标识要求。前附表3.7.3(1)要求全篇签章,9.14(3)又允许实施方案格式自拟。若承包人实施方案按一般明标方式编制(含投标人名称、公章、企业业绩案例、项目班子姓名),是否会被认定为泄露投标人信息而按零分处理,直接影响该部分(25分)的全部编制方式。
【请予明确】1.本项目“承包人实施方案”是否采用暗标(匿名)方式评审;2.若采用暗标,请明确暗标的范围(是否仅指“承包人实施方案”,抑或包含“承包人建议书”)、编制格式要求(是否需单独装订成册、是否需去除单位名称与公章、页眉页脚与图片水印的处理方式)及暗标部分的签署与盖章方式;3.若不采用暗标,评标办法注(8)在本项目是否不适用。
回复:本项目为明标。评标办法注(8)在本项目不适用。
问题三:设计进度节点与合同工期的衔接关系
【条款出处】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一节第1.5条(第138页);招标公告第2.5条(第5页);第二章前附表第1.3.2项(第10页)。
【原文摘录】第1.5条:“2026年11月底,。。。。。。。施工图内审;2026年12月底,。。。。。。。工程规划许可证;2026年12月底,。。。。。。。施工图审查。以上工程规划许可证节点为设计工作关键节点。”招标公告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
【疑问】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7日,合同签订及进场必然晚于该时点。若按“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计算,设计完成时间约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而第1.5条要求2026年11月底完成施工图内审、12月底完成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图审查,两者在时间上无法同时成立。此外,第1.5条节点文本中存在“。。。。。。。。”占位表述,节点对应的具体工作内容不完整。上述情形使“设计进度计划”缺少可据以编制的基准。
【请予明确】1.投标人编制设计进度计划时,以“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为准,还是以第1.5条所列2026年11月底、12月底节点为准;2.合同工期300日历天的起算时点,具体开工时间是多久(合同签订日、开工令载明日期或场地移交日);3.若第1.5条节点为刚性要求,是否对施工工期相应压缩,或在合同工期中为设计提前介入单列时间;4.第1.5条中“。。。。。。。。”所指的具体工作内容。
回复:以招标公告计划工期为准。第1.5条中“。。。。。。。。”为对齐符号,无实质意义。
问题四:结构加固的设计依据文件、加固部位与荷载条件
【条款出处】第五章第3.6.1条至第3.6.3条(第143页);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155页)。
【原文摘录】第3.6.1条:“依据《**省****点击查看中心大楼房屋安全性及抗震鉴定报告》,原结构安全性评级为Bsu级,抗震性能满足7度设防要求。本次改造仅对受改造直接影响的结构构件进行补强加固,不改变原主体结构体系。”第3.6.3条:“业主二次装修时不得增加原设计荷载。”第3.7.3条:“现高位消防水箱(18m3)设于1栋小屋面,水箱底标高为22.80米。”第2.1.2条:“根据人员疏散宽度,取消两部楼梯,保留两部楼梯。”
【疑问】加固设计须以鉴定报告及原结构竣工图为依据,但上述《鉴定报告》未随招标文件发出,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仅有章节标题页,未列明所提供资料的清单。同时,第3.6.3条要求“不得增加原设计荷载”,而第3.7.3条规定在1栋小屋面(水箱底标高22.80米)增设18m3高位消防水箱、第2.1.2条规定取消两部楼梯并**消防水池及水泵房,上述内容均会引起结构荷载或传力路径改变。加固范围与荷载条件不明,将导致加固方案与工程量测算缺少依据。
【请予明确】1.是否可提供《**省****点击查看中心大楼房屋安全性及抗震鉴定报告》全文,以及原建筑结构竣工图(含原设计荷载取值、原结构计算书);2.是否提供加固部位清单(构件编号、加固方法、主要工程量),或明确由投标人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自行计算工程量并承担工程量风险;3.“不得增加原设计荷载”与新增18m3屋面水箱、**消防水池及水泵房、取消两部楼梯(楼板开洞)如何衔接;上述部位的结构复核与相应加固是否已包含在本次设计施工范围内;4.施工期间对既有结构的安全监测要求(监测项目、频次、报警值)及监测责任与费用的承担方。
回复:1、施工图设计阶段由发包人提供;2、具体加固部位清单为施工图设计阶段;3、新增屋面水箱、取消楼梯已包含在本次设计施工范围内,“不得增加原设计荷载”为二次装修不得超过此次设计要求的荷载;4.结构安全监测要求于施工图阶段明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问题五:施工临时水电的接驳条件与计量方式
【条款出处】第二章前附表第3.2.5(1)(4)项(第16页);第四章第2.2.2(1)项(第66页);合同附件1《发包人要求》内容要求(第111页)。
【原文摘录】第2.2.2(1)项:“发包人提供施工临时水、电接口,接口有可能在红线范围内或红线范围外,承包人应考虑该因素,因接临时水电(含多次接入)产生的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中。”前附表3.2.5(4):“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水压、电压不足及停水停电时所采取的措施费与窝工、停工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疑问】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自担接驳费用与水电容量不足的风险,但未提供接口位置、可提供容量、管径与水压、计量与结算方式,亦未说明是否提供配电箱(柜)及“多次接入”的具体情形。合同附件1明确《发包人要求》应包括“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1.施工用电 2.施工用水 3.施工排水 4.施工道路”,而第五章正文未见该部分内容,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亦无相应资料。投标人无法据以编制临时水电方案、计算接驳工程量与容量配置。
【请予明确】1.施工临时用电接口的位置、可提供的容量(kVA/kW)、电压等级,接口至用地的距离;2.施工临时用水接口的位置、管径、供水压力及是否需二次加压;3.临时水电的计量方式(是否装表计量)、水电费单价与结算方式,****点击查看园区管理单位另行缴纳;4.施工排水(含降水、洗车、污废水)的排放去向与接驳点,是否需办理排水许可;5.“多次接入”的具体情形,以及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接口变更或二次接入的费用处理。
回复:1.施工临时用电接口的位置距项目位置约50米,可提供的容量(400KVA)、电压等级(380伏);2.施工临时用水距项目位置约50米、管径(DN50)、无需二次加压;现场已具备独立水电计量表具,费用向招标人交纳;
4.项目大附近有污水井,需要办理排水许可;5.二次接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问题六:总平图中用地红线是包含一期和二期的,现场施工实际打围范围是在哪里哪些范围我方可使用
回复:施工进场前由发包人指定范围。
问题七:158页中,投标文件目录中第七章为承包人实施方案,但在168页中为承包人实施计划,以哪个为准
回复:投标文件格式不变;投标人所提供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在第七承包人实施计划中提供即可。
问题八:未见水、电、暖专业抗震支架设计,初设概算清单是否考虑足够的工程量,如遗漏或不足,则施工图阶段涉及到增项,可能超概。
回复:抗震支架具体为施工图阶段设计,初设概算已预估此部分费用。
问题九:未见初设说明,不清楚项目情况,无法判定图面表达是否有遗漏。
回复:初设说明在中标后提供。
问题十:给排水专业未见总图,是否有遗漏,室内改造管网与室外管网衔接时,可能涉及到开挖和回填,施工图细化时,涉及到增项,可能超概。
回复:需要修改总图的管线的图纸已在一层平面图中表达。经初步设计单位进一步的场地复核,总平需增加有效容积72m3的消防水箱为室外消火栓系统供水。
问题十一:暖通设计平面图中未见多联机冷媒管和冷凝水管绘制,请问清单编制时是否有这两项,施工图细化时,涉及到增项,可能超概。
回复:施工图阶段具体设计冷媒管和冷凝水管平面图,概算已预估此部分费用。
问题十二:投标函附录中的“工期:天数:XXX日历天”处是否填写300日历天即可
回复:填写“30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30日历天)”即可。
问题十三:P2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14条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约定“在投标文格式中 “五、价格清单”处分别写明设计费总报价金额、设备购置费报价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金额、暂列金报价金额等;”,但是P165“五、价格清单(参考格式)”有表1工程总承包汇总表、表2设计费清单及计价表、表3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及计价表、表 4 暂列金额清单明细表,请招标人提供“五、价格清单”格式,或者明确按P23要求自行拟定格式填报“五、价格清单”。
回复:投标文件中给定的格式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自行增减。
问题十四:请问暂列金是否必须按招标人给定金额填报
回复:是。
问题十五:P77专用合同条件第6.2.5条约定“发包人提供材料清单附表,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按发包人提供材料清单附表提交的品牌明细表中,若提交的品牌明细低于招标清单中所列品牌的档次的,视为承包人认可发包人要求的材料清单,后期不因材料原因调整清单附表中材料的价格。(主要材料品牌表见附件)”,1.请问可否在中标后提供2.如须在投标时提供,主要材料品牌表是否仅在投标人拟选用品牌处根据招标人给定的品牌厂家填写即可3、如须提供,请问是否放在“九、其他资料”处
回复:可以中标后提供。
问题十六:P77专用合同条件第6.2.3条约定“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请招标人调整为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由招标人承担。
回复:中标后协商确定。
问题十七:电子标书:(包含所有投标文件内容,电子文档为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成PDF格式和可编辑的版本,并确保能正常打开),可编辑版本是否为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对应的word版本
回复:是。
问题十八: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附转账回单扫描件、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扫描件”,但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以及“天府阳光招标服务平台”中,均未要求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现申请予以明确: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是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回复:不做要求。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2026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