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华二村9-1号

丽华二村9-1号

发布于 2026-10-28

招标详情

常州市天宁区茶山街道丽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7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0条

立即监控

丽华二村9-1号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位置: **市**区茶山街道丽华村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2026-10-27
交易品种: 其他
交易方式: 出租
交易底价: 360000.00元/年
联系方式: 董涵(136****点击查看7731)
报名时间: 2026-10-28 09:00 至 2026-11-03 16:30
报名地点: 茶山****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11-03 16:30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茶山街道 村(社区) 丽华村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6-09-20
是否续租 否
项目描述 一、基本情况:丽华二村9-1号,建筑面积871.62㎡,评估价:25.5万元/年,出租底价为:36万元/年,租期为六年,三年后上涨5%,保证金:7万元,****点击查看社区食堂,交易方式为**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公开招租。设装修期2个月。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按合同履行。 本次招租标****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政府补贴)经营项目,由于周边居民较多,在制作餐饮的过程当中,容易产生油烟、噪音等,存在扰民风险。餐饮公司在后期运营的过程中,需实行小厨房的模式,不得建设大型厨房。如不符合标准,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本次招标另含原房屋装修58.66万元(详见评估报告),由新承租方支付给原承租方。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具备餐饮等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许可证);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1年及以上餐饮门店或食堂的实际运营经验(提供过往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须拥有中央厨房、集配中心(《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或相关证明为准); 6.意向承租方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8.意向承租方需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记录; 9.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项目前,须赴实地现场踏勘该资产,详细了解资产情况,并向出租方提供《现场踏勘回执单》; 10.意向承租方须先报名缴纳保证金,然后于报名截止前向出租方线下提交经营方案及相关资格证明资料,经出租方评审合格后方具有竞价资格。
补充说明 一.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点击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运营1年及以上餐饮门店或食堂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拥有中央厨房、集配中心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7.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8.意向承租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9.《现场踏勘回执单》; 10.承租人承诺函; 11.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料递交地址:**区茶山街道丽华村采华路30号 联系人:董涵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7731
项目审查表 项目审查表.pdf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会议纪要.jpg会议纪要2.jpg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点击查看
经营权人 --
权属类型 集体
权证年限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6-10-28 09:00至2026-11-03 16:30
报名地点 茶山****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11-03 16:30
交易时间 2026-11-05 09:30
交易地点 茶山****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6年2月
标段描述 一、基本情况:丽华二村9-1号,建筑面积871.62㎡,评估价:25.5万元/年,出租底价为:36万元/年,租期为六年,三年后上涨5%,保证金:7万元,****点击查看社区食堂,交易方式为**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公开招租。设装修期2个月。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按合同履行。 本次招租标****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政府补贴)经营项目,由于周边居民较多,在制作餐饮的过程当中,容易产生油烟、噪音等,存在扰民风险。餐饮公司在后期运营的过程中,需实行小厨房的模式,不得建设大型厨房。如不符合标准,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二、本次招标另含原房屋装修58.66万元(详见评估报告),由新承租方支付给原承租方。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具备餐饮等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应许可证); 4.意向承租方须具有1年及以上餐饮门店或食堂的实际运营经验(提供过往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须拥有中央厨房、集配中心(《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或相关证明为准); 6.意向承租方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需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8.意向承租方需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记录; 9.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项目前,须赴实地现场踏勘该资产,详细了解资产情况,并向出租方提供《现场踏勘回执单》; 10.意向承租方须先报名缴纳保证金,然后于报名截止前向出租方线下提交经营方案及相关资格证明资料,经出租方评审合格后方具有竞价资格。
服务费(材料费) ¥0.00
保证金 ¥70000.00
交易底价 360000.00元/年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补充说明 一.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点击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运营1年及以上餐饮门店或食堂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拥有中央厨房、集配中心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7.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8.意向承租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9.《现场踏勘回执单》; 10.承租人承诺函; 11.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料递交地址:**区茶山街道丽华村采华路30号 联系人:董涵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7731
转让方信息
被委托人信息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附件(4)
会议纪要2.jpg
下载预览
附件_642441479_406003392.jpg
下载预览
会议纪要.jpg
下载预览
项目审查表.pdf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