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文件表述: 原文件该评审项满分分值为25分,但原评分区间设定为:“评审小组横向比较,综合评比,优良得10≤F≤15分,一般得5≤F<10分,差的得0<F<5分。没有提供不得分。”(原分数区间逻辑与满分25分不符)。
二、澄清修改后内容: 为保持评分逻辑一致,现将该评审项详细评分标准修改为:“评审小组横向比较,综合评比,优良得20≤F≤25分,一般得10≤F<20分,差的得0<F<10分。没有提供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