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为开展好**县第四次**文物普查项目,****点击查看财政局印发的《****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县第四次**文物普查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第四次**文物普查项目(目录代码: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A0803)
二、购买主体
****点击查看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主要内容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县第四次**文物普查项目。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0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主要内容
1.对**县三普已认定、登记的99项不可移动文物按照四普有关要求开展复查:逐项采集数据,完成本体边界坐标测量、北斗定位打点、标本采集、照片拍摄(局部、全局、俯瞰、佐证等)、制图绘图并提供四普系统所需上传的技术数据等;
2.新发现线索实地调查:约40项不可移动文物线索调查,完成数据采集、录入等;
3.图件成果制作服务: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分布图;国土空间“一张图”技术服务(完成不可移动文物两线测绘划定的CAD图件制作绘图、测量、文字整理、照片);
4.数据库服务:协助建立集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成果的**县不可移动文物**大数据库;
5.报告编制:协助编制**县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协助编制**县第四次**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现状评估、发展态势分析等内容的分析报告;
6.成果汇总:普查成果梳理、汇总、编辑、设计、排版等技术服务。
(二)项目地点
**县。
(三)服务时间
自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至**县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结束,通过国家四普系统审核验收通过。
(四)成果验收标准
技术****点击查看文物局印发的《第四次**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直至完成国家四普系统审核、验收通过。此标准如有调整,按国家、省、市普查办相关要求执行。
七、购买方式
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范围,由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4日至0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关雄 (152****点击查看8906 )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