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春江花苑住宅建设项目位于鸣凤镇双利村、南门村,我局拟批准该项目设计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规,现将该项目设计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8月1日为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方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向****点击查看反映。
联系人: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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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县鸣凤大道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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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
(初审:龚旭;复审:胡雪芹;终审:岳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