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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高新区新型电池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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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新型电池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EPC(****点击查看)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
|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新型电池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已由****点击查看委员会以2608-429004-04-01-78814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地点:**市工业三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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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 262294.9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81278.19平方米。一期用地面积 150511.87平方米,建筑面 积 51624.58 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溶解车间、稀释车间、 综**站、纯水站等,同步建设 3600 吨/****点击查看园区 内道路、停车位、给排水等室外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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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5294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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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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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需满足);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及以上;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即可)资质,投标人需承接过以下①或②类似业绩:①近 5 年承接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 23000 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满足即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 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近 5 年承接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 23000 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施工方须满足,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同时在近 5年承接过 1 项单项设计合同金额达到 2000 万元或总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设计方须满足,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注: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上未注明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建筑面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⑤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分工。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需要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其余盖章签字部分均由联合体牵头方签电子签章 3.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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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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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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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08日。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地址: | **高新区 | 地址: | **市干河街道丝宝路东三巷 1 号 | | 邮编: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吴沁云 | 联系人: | 田爱枝 | | 招标人传真: | | 代理传真: | | | 电话: | 072****点击查看2066 | 电话: | 139****点击查看1407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
| 2026年09月28日 |
附件:
**高新区新型电池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文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