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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区笋溪河流域鹤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以 津发改审〔2026〕2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区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市**区先锋镇、几江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生态护岸 26.8 公里,污水管网 15.9公里,生态人工湿地 0.02 平方公里,生态沟渠 2.5 公里。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793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9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要求。施工阶段的全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补充设计、设计变更、技术指导等)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并获得相关审核批部门的批复,配合完善竣工资料以及工程结算工作,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招 标 人: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地 址: | **市**区鼎山大道744-2号 | 地 址: | **市**区虎踞路66号总部城A区5号楼15、16F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黎姣、刘白冰、邵玉梅 |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7760 | 电 话: | 185****点击查看5792、189****点击查看9188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点击查看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点击查看0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