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合园(一期)智能化设计服务项目

苏海合园(一期)智能化设计服务项目

苏海合园(一期)智能化设计服务项目,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公告第3.2条款进行变更,由“3.2投标人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含智能化系统设计)有效期内。”变更为:“3.2投标人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含智能化系统设计)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有效期内)。”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