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凤城镇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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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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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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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镇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为加强我单位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现对**镇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公开遴选监理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内容及规模、报价上限价格及施工工期等)详见附件1。

2.资金来源: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3.遴选数量:2家(标段1:公路工程专业;标段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响应人可同时投、中标所有标段)。

4.服务费用:服务总费用按所服务单个工程项目结算金额为基数,采用固定费率方式计取,合计费率不超过1.5%。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2.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证明;

5.本项目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响应人应递交的材料

1.法人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拟派本项目总监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7.提供近一年内同类型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含)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收费报价函(格式自拟,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进行下浮报价,注明下浮率或总价)。

9.监理单位简介(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综合实力、获奖情况等);

10.报名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全套资料按照1-10项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注:第1-6项材料另备一套,供报名时现场核验。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2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报名。

地点:**县思源街道办锦绣路3****点击查看政府304办公室(黄工183****点击查看7339、卢工183****点击查看7732)。

五、确认方式

由****点击查看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召开会议集中讨论,综合考量报名机构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工作业绩、社会信誉、竞标价格等因素,择优选定监理单位。对未选中的报名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发布方式

****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附件:**县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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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


附件(1)
监理附件:凤山县2026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明细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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