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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补齐基层食品生产监管技术短板,结合**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实际,我局决定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食品生产业务帮扶与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现将有关比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市食品生产业务帮扶与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
(二)主要服务内容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试点现场改造指导。严格依据《**自治区食品****点击查看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自治区食品****点击查看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试行)》《T/XZHS 003-2024 高原酸奶传统制作工艺规程》等标准规范,对2家市级规范化建设试点小作坊开展全方位改造帮扶。主要包含现场技术指导、问题排查整改、改造方案设计、改造进度督导、规范化提升咨询等服务,指导试点小作坊全面达标、合规经营、规范生产。
2.市级食品生产小作坊规范性操作指南编制。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自治区小作坊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市高原食品生产、传统特色食品加工实际,编制适配全市推广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性操作指导文件,用于全市各县(区)日常监管、帮扶指导、行业规范。
3.食品生产企业常态化现场检查指导。组建专业食品安全技术专家团队,****点击查看监管局开展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技术帮扶、隐患排查、合规指导,全年开展不少于1轮全覆盖现场指导服务,助力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流程、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报价应包含增值税及其他税费、运输费等全部费用;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选单位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超出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三、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具备食品技术服务、咨询指导、标准编制等相关经营范围及从业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政处罚、无行业失信记录。
3.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备食品生产领域技术帮扶、标准化文件编制、现场核查指导相关从业经验,拥有稳定、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并出具服务质量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取消资格。
五、需提交的比选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密封装订)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3.项目完整服务实施方案(含工作思路、实施步骤、进度计划、人员配置、工作亮点、成果交付、质量保障措施等);
4.近三年食品生产技术服务、标准编制、小作坊规范化帮扶等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材料、成果文件等);
5.项目正式报价单;
6.信用及履约承诺书(无失信记录、资料真实、不转包分包、保证服务质量);
7.项目核心服务团队人员资质证书、从业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六、比选方式及评审规则
1.比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综合评审参选单位资质实力、方案针对性、同类工作业绩、团队专业能力、报价合理性、服务保障水平等指标。
2.评审流程:由我局组建评审工作组,先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对合格参选材料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得分高低确定中选单位,评审结果按规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作废处理:凡存在资料造假、隐瞒不良记录、资质不符、转包分包承诺不实的,一律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
七、项目成果及权属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操作指南、技术方案、整改资料、工作报告、视频图片、数据台账等全部成果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归****点击查看独家所有,服务单位不得擅自使用、转发、用于其他商业项目。
八、其他事项
1.项目服务全过程产生的人员交通、食宿、差旅等所有费用均由中选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2.本次公开比选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九、递交方式及联系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 18:3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址:**市文化中路21号
3.递交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平措 177****点击查看6060
附件:综合评分办法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5日
编辑(初审):平措旺秋
校对(复审):邹开志
审核(终审):吴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