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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省级审查结果的公示
按照《自然**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123号)等文件要求,****点击查看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对《**市**区**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省级审查,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审查部门认为《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充分,程序合规,相关材料齐全,未发现存在负面清单情况,同意通过省级审查,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
联系人:王之芬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6259、137****点击查看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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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