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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集一批造价****点击查看园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的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根据目前供应商目录的使用情况,本次采购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85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供应商少于106家的,按照20%淘汰比例确定入围供应商(计算结果含小数的,一律向上取整,例:42×0.2=8.8,取值为9家)。如入围供应商少于25家,则项目重新征集。框架协议期限为2年。协议期内采购人将采用直接选定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间摇选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进行项目分配。****点击查看园区造价咨询服务统一计费标准的基础上申报折扣率,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按价格优先法确定入围供应商。
二、相关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按采购人的供应商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具体时间详见服务标准。
交付地点:****点击查看。
五、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
为园区各使用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造价咨询服务,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发生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准;包括概算、工程预算、部门预算编制和审核,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等造价咨询业务。
2.服务标准:
(1)计费标准:财政金融局财政评审部(以下简称“财政评审部”****点击查看园区造价咨询供应商的管理,入围供应商应承诺****点击查看园区造价咨询服务执行统一计费标准并结合供应商申报的折扣率结算。服务费与项目质量以及项目完成时效的考核挂钩。造价咨询服务计费标准上限详见附件(1)、(2),其中附件(1)按照70%服务收费标准作为本次采购的上限价。
(2)质量管理:供应商应严格按****点击查看园区财政评审有关质量标准要求、误差率要求、基本工作流程等管理规定开展咨询服务,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项目应由备案的团队人员服务并签章。若有人员变动,供应商需及时向财政评审部办理人员变更登记,因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时效管理:供应商应严格按有关时限要求、质量标准等管理规定开展咨询服务。供应商在收到任务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移交。具体服务时效要求如下:
①概算的编制、审核。在送审资料完整的基础上,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编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5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的项目,编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1亿元以上的项目,编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②工程预算、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在送审资料完整的基础上,400万元以下的项目,编制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4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编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5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的项目,编制在2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编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③竣工结算的审核。在送审资料完整的基础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初审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0万元到5000万元的项目,初审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5000万元到1亿元之间的项目,初审在5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1亿元以上的项目,初审在8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在74个工作日内完成。
④针对特殊咨询服务项目,造价咨询供应商须遵照委托单位要求的时限交付成果。委托单位应当在正式委托服务前告知项目特殊情形,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承接;如双方未能就相关事项达成共识的,委托方有权另行摇选其他造价服务供应商。
⑤非供应商原因退窗的项目,再进窗时原则上仍由原委托供应商继续完成评审。
3.技术保障:
为确保项目的快速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团队成员在**市范围内配置符合服务条件的固定办公地点。采购人将在确定入围供应商前开展实地考察,未具备合规固定经营场所的供应商,取消其入围资格。供应商须具有项目咨询服务的两类以上计价软件和便携式硬件配置。
4.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派的团队成员不得少于10名,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6名,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3名,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1名。(需提供相关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中需至少有1名具备市政工程项目造价经验,提供近三年市政工程项目相关业绩,近三年指2023年7月至2026年7月,业绩证明资****点击查看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咨询成果并经造价工程师签章的咨询报告,需提供委托咨询合同)。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负责服务期内的整体工作对接协调。
(3)团队服务人员的注册证书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4)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近三个月(指2026年5月—2026年7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入围后,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人员配备相一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拟更换人员资质、能力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根据造价项目实际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增加或调整相关专业造价人员,入围供应商不得拒绝,费用不予调整,增加或调整的相关专业审核工作人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且经过采购人认可,同时需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内到岗履职。
(6)供应商对项目所涉及的工作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5.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成果文件包括成果文件报告、成果文件定案表(如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文件。供应商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中,必须根据不同的专业加盖对应的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章,且造价工程师必须为申报的团队人员,部门预算除外。
(2)成果形式要求:正式审查成果须提交纸质版3套,定案表3张、电子文件(光盘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形式),具体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3)成果质量要求:工程造价类成果文件须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以及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非工程造价类评审成果文件须符合市场行情。
6.特别说明:
供应商有10千伏及以上电力杆迁项目、电力**线路、变配电项目等电力相关项目编制及审核经验的,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在电力相关项目摇选分配时可优先选择(供应商在提交响应资料时需提供相应项目的委托咨询合同及咨询成果报告等资料,并进行特别标注,以便后期区分电力类别项目)。
7.考核要求:
(1)单个项目考核
单个项目时效超过规定期限30%或经复审、审计部门抽审误差率超过规定范围的为不合格项目:概算编制单位出具的咨询报告经审核并划分责任后,供应商承担的误差率超过10%出现一次。工程预算、部门预算的编制单位、结算初审单位出具的咨询报告经审核并划分责任后,供应商承担的误差率超过5%出现一次。负责审核(复审)的供应商经管理单位及上级机构抽查,经责任划分后,概算误差率超过5%出现一次;工程预算、部门预算误差率超过3%出现一次;结算误差率超过2%出现一次。对于送审金额200 万元以内(含200万元)的预、结算项目,质量考核除执行相应误差率约定外,且经责任划分后,咨询单位责任误差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视为不合格项目。经管理单位确认后,单项目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考核结果出来以后三个月之内不得参与项目摇选;累计两个及以上项目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考核结果出来以后不再参与后续服务期限内的项目摇选。
(2)年度综合考核
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在一个公历年度内进行,由管理单位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内容由胜任能力、完成时效、报告的规范性、成果质量、误差率五项组成。对供应商实行滚动考核,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实行优秀奖励。本次框采期限为两年,最后一个年度不进行优秀奖励。
考核奖励。对考核结果排名前6的且得分85分以上的供应商评为优秀单位,给予项目奖励。其中排名前3的供应商各奖励总咨询费用不高于20万元的项目(依程序进行直接委托),排名4至6名的供应商各奖励总咨询费用不高于10万元的项目(依程序进行直接委托)。排名前6的单位若有被追究责任处罚情形则取消其评奖资格。
(3)直接淘汰制
出现下列情形,经管理单位确认后直接清理出造价咨询供应商目录。
①****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处罚的;
②在企业资质、业绩、奖惩情况、项目咨询中,隐瞒问题、弄虚作假、串通舞弊以及执业人员等方面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信息资料的;
③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泄露项目咨询时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将取得的项目资料用于项目以外事项的;
④与提供服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及其参与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⑤无故拒绝接受非特殊咨询服务项目任务的或取得项目后,无理由放弃或向他人转让的;
⑥项目咨询服务中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审人员的;
⑦在项目服务过程中擅自补充、出借资料,涂改、毁损资料,遗失资料的;服务态度恶劣的;
⑧取得项目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提交报告,且使用单位书面催促后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交的;特殊咨询服务项目未按要求限时办结的;
⑨自身原因终止项目咨询,但不协助完成该项目咨询后续工作的;
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咨询服务工作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验收标准:履约验收: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成果质量及时效性进行验收,服务费收取依据考核结果确定。采购人对供应商交付的成果进行验收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就成果内容、计算依据等进行解释说明,供应商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服务费与质量挂钩:工程概算编制单位出具的咨询报告经审核划分责任后,供应商承担的误差率在10%以内(含10%),依据合同和收费标准全额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10%—15%之间,误差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该项造价咨询服务费扣减10%;误差率在15%以上不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2)工程预算、部门预算的编制单位和工程结算(初审)单位出具的咨询报告经审核划分责任后,供应商承担的误差率在5%以内(含5%),依据合同和收费标准全额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5%—8%之间,误差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该项造价咨询服务费扣减10%;误差率在8%以上不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3)负责审核(复审)的供应商经管理单位或上级机构抽审,经责任划分后,按下述规则进行费用支付:供应商承担的概算误差率在5%以内(含5%),依据合同和收费标准全额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5%—10%之间,误差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该项造价咨询服务费扣减10%;误差率在10%以上不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供应商承担的工程预算、部门预算误差率在3%以内(含3%),依据合同和收费标准全额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3%—5%之间,误差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该项造价咨询服务费扣减10%;误差率在5%以上不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供应商承担的项目结算误差率在2%以内(含2%),依据合同和收费标准全额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误差率在2%—5%之间,误差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该项造价咨询服务费扣减10%;误差率在5%以上不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对于送审金额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的预、结算项目,质量考核除执行前述(2)、(3)误差率约定外,且经责任划分后,咨询单位责任误差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视为不合格项目,予以核减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4)服务费与项目的完成时效挂钩,超过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每**一天,扣减应付服务费的1%;超过10个工作日,每**一天,扣减应付服务费的3%;超过15个工作日,项目不计费。
采购人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验收时,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对于实际使用人和采购人分离的项目,采购人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如有必要,采购人邀请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非供应商原因退窗且无法继续完成评审的项目,由合同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结算咨询服务费。
七、其他要求:(一)结算方法
付款人:根据合同约定
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入围供应商实际评审工作量,按照计费标准及供应商申报的折扣率,结合误差率及时效考核要求计算咨询费,项目完成后即可申报咨询费,即时结算(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其他要求:
1.当供应商与具体审核项目存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回避。
2.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良好的行业口碑、企业信誉,规范的执业行为。杜绝资质挂靠、人员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3.本项目评审服务费包含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评审任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管理、财务、培训以及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入围,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并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5.入围供应商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入围及成交资格。
6.入围供应商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对接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核心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提交至采购人处备案。
附件(1)
服务收费标准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费率(‰) | 备注 | ||||||
| 金额(万元) | ≤500 | 500-1000 | 1000-5000 | 5000-20000 | >20000 | ||||
| 1 | 工程 概算 | 编制 费率 | 1.820 | 0.975 | 0.520 | 0.195 | 0.152 | 综合工程类别 | |
| 2 | 审核 费率 | 0.780 | 0.520 | 0.260 | 0.065 | 0.051 | 综合工程类别 | ||
| 3 | 工程预算、部门预算 | 编制 费率 | 3.54 | 2.66 | 1.62 | 0.64 | 0.43 |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 | |
| 4 | 4.2 | 3 | 1.8 | 0.66 | 0.66 | 房建及配套安装工程、二次装饰工程、仿古工程、部门预算 | |||
| 5 | 初审、 复审费率 | 2.6 | 1.56 | 0.78 | 0.26 | 0.16 | 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 | ||
| 6 | 3.2 | 2.08 | 1.17 | 0.38 | 0.37 | 房建及配套安装工程、二次装饰工程、仿古工程、部门预算 | |||
| 7 | 工程竣工结算 | 初审 | 基本 费率 | 2.11 | 1.27 | 0.63 | 0.21 | 0.127 | 综合工程类别 |
| 8 | 核减 费率 | 23.94 | 17.95 | 11.97 | 3.29 | 3.08 | 综合工程类别 | ||
| 9 | 复审 | 基本 费率 | 2.61 | 1.602 | 0.85 | 0.27 | 0.18 | 综合工程类别 | |
| 10 | 核减 费率 | 50.4 | 37.49 | 29.25 | 10.4 | 6.24 | 综合工程类别 | ||
说明:
1.上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2000元,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
2.单独设备采购总价包干按上表费用的0.6倍计费;部门预算按上表费用的0.6倍计费。
3.核减额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核减金额;工程概算,工程预算、部门预算的初审和复审按送审金额计费,核增或核减不计费。
4.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按初审审定金额计取基本费,复审按复审审定金额计取基本费,核减收费按相应核减费率标准计取;审定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基本费乘以1.2系数、200万—400万的项目基本费乘以1.1系数。
5.复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初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的再次审核。
6.管委会各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在计算咨询服务费用时不得超过此标准。
附件(2)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计费标准
单位:亿元
| 类型 费率(‰) | **工程费 | |||||
| 1亿 以下 | 1亿~ 5亿 | 5亿~ 10亿 | 10亿~20亿 | 20亿~50亿 | 50亿元以上 | |
| A型,决策阶段至竣工阶段 | 4.59 | 3.48 | 2.97 | 2.74 | 2.27 | 2.08 |
| B型,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 | 4.47 | 3.34 | 2.84 | 2.60 | 2.16 | 1.96 |
| C型,交易阶段至竣工阶段 | 4.35 | 3.24 | 2.69 | 2.47 | 2.04 | 1.86 |
| D型,施工阶段至竣工阶段 | 2.82 | 2.41 | 2.09 | 1.86 | 1.51 | 1.32 |
备注:
1.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全过程造价咨询依据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决策阶段:
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
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2)设计阶段:
①对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和提出调整意见;
②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3)交易阶段:
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
②对招标控制价进行编制;
③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订;
④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4)施工阶段:
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
②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
③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对设备或材料进行询价;
④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⑤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
⑥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建议。
(5)竣工阶段:
①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
②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2.全过程造价咨询的委托服务范围划分:A型,决策阶段至竣工阶段;B型,设计阶段至竣工阶段;C型,交易阶段至竣工阶段;D型,施工阶段至竣工阶段;
3.计费基数的确定,A型按计划投资额,B型按估算投资额,C型按概算投资额,D型按招标价。
附件(3)
中介机构项目时效评定表
| 中介名称 | 项目名称 | |||||||||||
| 审定金额 | 项目类别(文号) | |||||||||||
| 计划完成时间 | 实际完成时间 | 同意延期时间 | 实际延迟时间 | |||||||||
| 超时处罚明细 | 超限区间 | 超期天数 | 规则 | 应扣比例 | ||||||||
| 5-10个工作日 | 每**1天扣减应付服务费的1% | |||||||||||
| 10到15个工作日 | 每**1天扣减应付服务费的3% | |||||||||||
| 15个工作日以上 | 不计费 | |||||||||||
| 中介机构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 ||||||||||||
| 使用单位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 ||||||||||||
备注:
1.实际完成天数由使用单位工程师填写。
2.完成时效由使用单位工程师填写计划时间和完成时间。
附件(4)
造价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表(非部门预算)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送审金额 | (万元) | ||||||||||
| 使用单位 | 供应商 | 审定金额 |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初评分 | 修正分 | ||||||||
| 1 | 胜任能力(15) | 人员与备案人员一致计7分,主要负责人变更扣3分,其他扣2分每人次。 | 7 | ||||||||||
| 服务态度 | 6 | ||||||||||||
| 使用单位对供应商廉政评价 | 2 | ||||||||||||
| 2 | 完成时效(15) | 按委托要求时效完成 | 15 | ||||||||||
| 未按实完成(超过在5天内),但影响较小 | 10 | ||||||||||||
| 未按时完成(超过在5-10天内),且造成重大影响。 | 5 | ||||||||||||
| 未完成(超过15天) | 0 | ||||||||||||
| 3 | 规范性(10) | 文字汇报说明和评审报告格式规范准确无误 | 10 | ||||||||||
| 文字汇报说明和评审报告格式有偏差。(如大小写错误、内容不全、清单描述有误等) | 6 | ||||||||||||
| 文字汇报说明或评审报告格式完成没按规范要求填写。 | 2 | ||||||||||||
| 4 | 成果质量(过程)40 | ¨概算 ¨工程预算(40) | 清单工程量及清单编制(25) | 有工程量计算式、依据充分且计算思路清晰。 | 5 | ||||||||
| 清单编码准确,各专业工程节点设置合理,清单列项符合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且能满足编制的需求。 | 5 | ||||||||||||
| 清单特征描述准确、齐全 | 15 | ||||||||||||
| 清单计价及取费(15) | 套用定额、****点击查看园区相关规定准确。 | 5 | |||||||||||
| 按文件信息套用价格准确,采用市场价格合理,特殊材料有详细的询价过程。 | 5 | ||||||||||||
| 各专业取费符合规定、折扣率执行准确。 | 5 | ||||||||||||
| ¨概算¨结算 ¨工程预算(40) | 工程量(25) | 有经复核的工程量计算式,且计算思路清晰。 | 15 | ||||||||||
| 对洽商、签证的内容审核准确、思路清晰,现场踏勘认真负责。 | 10 | ||||||||||||
| 清单计价及取费(15) | 套用定额、****点击查看园区相关规定准确。 | 5 | |||||||||||
| 按文件信息套用价格准确,采用市场价格合理,特殊材料有详细的询价过程。 | 5 | ||||||||||||
| 各专业取费符合规定、折扣率执行准确。 | 5 | ||||||||||||
| 5 | 核减成果(结论)(20) | 类别 | 初评 | 修正 | 分值 | 初评分 | 修正分 | ||||||
| 工程概算编制 | / | 误差率≤10% | 20 | ||||||||||
| 误差率>10%,[y=40-200*x] | y | ||||||||||||
| 工程预算 编制 | / | 误差率≤5% | 20 | ||||||||||
| 误差率>5%,[y=40-400*x] | y | ||||||||||||
| 概算审核 | 审减率x≥10% | 经抽审的误差率≤2.5% | 20 | ||||||||||
| 审减率<10% [y=200*x] | 经抽审的误差率5%≥x>2.5% [y=40-800*x] | y | |||||||||||
| 工程预算 审核 | 审减率x≥5% | 经抽查的误差率≤1.5% | 20 | ||||||||||
| 审减率<5% [y=400*x] | 经抽查的误差率3%≥x>1.5% [y=40-4000*x/3] | y | |||||||||||
| 结算初审 | 审减率x≥15% | 经复审的审减率≤5% | 20 | ||||||||||
| 审减率<15% [y=400*x/3] | 经复审的审减率x>5% [y=40-400*x] | y | |||||||||||
| 结算审核 | 审减率x≥4% | 经抽查的审减率x≤1% | 20 | ||||||||||
| 审减率<4% [y=500*x] | 经抽查的审减率2%≥x>1% [y=40-4000*x/2] | y | |||||||||||
| 6 | 综合评分=(初评+修正)/2 | ||||||||||||
| 7 | 总体评价(扣分主要原因) | ||||||||||||
| 使用单位签字(盖章) | 管理单位签字(盖章) | ||||||||||||
备注:
1.使用单位复审差额部分不计入咨询机构的核减。
2.评分标准中属事后核定的,经重新认定后对评分进行修正。
3.如使用单位委托的咨询机构不能完成任务,使用单位另外委托咨询机构的,原被委托的咨询机构考评分为0分。
4.评分分值不能为负。
5.此表由使用单位评分后送至管理单位。
6.误差率=(审增金额绝对值 + 审减金额绝对值)÷ 审定金额 ×100%。
附件(5)
造价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表(部门预算)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送审金额 | (万元) | |||||||||
| 使用单位 | 供应商 | 审定金额 | ||||||||||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初评分 | 修正分 | |||||||
| 1 | 胜任能力(15) | 人员与备案人员一致计7分,主要负责人变更扣3分,其他扣2分每人次。 | 7 | |||||||||
| 服务态度 | 6 | |||||||||||
| 使用单位对供应商廉政评价 | 2 | |||||||||||
| 2 | 完成时效(15) | 按委托要求时效完成 | 15 | |||||||||
| 未按实完成(超过在5天内),但影响较小 | 10 | |||||||||||
| 未按时完成(超过在5-10天内),且造成重大影响。 | 5 | |||||||||||
| 未完成(超过15天) | 0 | |||||||||||
| 3 | 规范性(10) | 文字汇报说明和评审报告格式规范准确无误 | 10 | |||||||||
| 文字汇报说明和评审报告格式有偏差。(如大小写错误、内容不全、清单描述有误等) | 6 | |||||||||||
| 文字汇报说明或评审报告格式完成没按规范要求填写。 | 2 | |||||||||||
| 4 | 成果质量(过程)(40) | 工程量编制(25) | 有工程量计算式、依据充分且计算思路清晰。 | 10 | ||||||||
| 项目特征描述准确、齐全。 | 15 | |||||||||||
| 计价及取费(15) | 执行园区相关规定准确。 | 5 | ||||||||||
| 按文件信息套用价格准确,采用市场价格合理,特殊材料有详细的询价过程。 | 10 | |||||||||||
| 5 | 核减成果(结论)(20) | 类别 | 初评 | 修正 | 分值 | 初评分 | 修正分 | |||||
| 部门预算 编制 | / | 误差率≤5% | 20 | |||||||||
| 误差率>5%,[y=40-400*x] | y | |||||||||||
| 部门预算 审核 | 审减率x≥5% | 经抽查的误差率≤1.5% | 20 | |||||||||
| 审减率<5% [y=400*x] | 经抽查的误差率3%≥x>1.5% [y=40-4000*x/3] | y | ||||||||||
| 6 | 综合评分=(初评+修正)/2 | |||||||||||
| 7 | 总体评价 (扣分主要原因) | |||||||||||
| 使用单位签字 (盖章) | 管理单位签字(盖章) | |||||||||||
备注:
1.评分标准中属事后核定的,经重新认定后对评分进行修正。
2.如使用单位委托的咨询机构不能完成任务,使用单位另外委托咨询机构的,原被委托的咨询机构考评分为0分。
3.评分分值不能为负。
4.此表由使用单位评分后送至管理单位。
5.误差率=(审增金额绝对值 + 审减金额绝对值)÷ 审定金额 ×100%。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