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招标公告修改内容:1、原招标公告第5条招标文件的获取: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现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11月23日。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原招标公告第5条招标文件的获取: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现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11月23日;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特别说明”(七)其他需说明事项新增“③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暂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建函[2026]246号],本项目设置的“企业信用”所有投标人按该项分值满分计取;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四)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中“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不设置等级(由招标人确定,概算**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 B、C、D级或不设置信用,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或不设置信用),计算范围少于15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仍不足的,则全部进入计算范围,计算精度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改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不设置等级(由招标人确定,概算**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 B、C、D级或不设置信用,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或不设置信用),计算范围少于15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仍不足的,则全部进入计算范围,计算精度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文件所作出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