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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齐云路、龙河路城市沿街立面更新改造工程监理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市齐云路、龙河路城市沿街立面更新改造工程监理评审工作已结束,****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第一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响应报价:202000.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市****点击查看公司,响应报价:182700.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响应报价:190000.0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0日。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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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237
2025年1月17日